发布时间:2026-05-27 13:51:40
致:SOHO复兴广场各租户
为保障大厦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,维护公共环境安全,提升楼宇品质,根据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及最新施行的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(自2025年10月17日起施行)相关要求,现就SOHO复兴广场控烟管理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禁烟范围
大厦所有室内区域及公共区域实行全面禁烟,包括但不限于:
l 办公区域、会议室、走廊、消防通道、卫生间
l 大堂、电梯厅、电梯轿厢内
l 地下停车场、设备层
l 所有其他室内公共空间
二、携手共建,文明同行,共享清新空气
l 租户行政负责人有义务对员工进行禁止吸烟培训与教育,落实违反控烟条例的内部自我处罚制。为满足吸烟人士需求,大厦设有指定室外吸烟点,如需吸烟(包括电子烟)请移步至指定区域,严格遵守“室内全面禁烟、室外不吸‘游烟’”的文明规范,尊重他人健康权益。
l 依据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第九条,作为场所管理方,我司已全面履行以下义务:落实劝阻吸烟人员、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、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、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、对吸烟者进行劝阻。同时,我们也已加强消防通道、卫生间、电梯厅等控烟重点区域的巡查。
三、全员监督、从我做起,拒绝无烟环境
根据最新施行的相关基准条例规定,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,责令改正,并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近期本市已有多家单位因“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”被处以2000元罚款。请全体业户引以为戒,共同遵守。
岁启新春,无烟相伴;健康同行,福气绵延。维护无烟环境,需要你我共同努力,希望大家积极配合,共同营造清新、文明的健康楼宇环境。
对于贵司的理解与支持,我们深表感谢。如有任何疑问,烦请致电物业服务中心电话:53865888转800分机。
SOHO复兴广场物业服务中心